关于自治区应用减隔震技术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 A+
所属分类:减隔震政策

新建抗函〔2017〕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减隔震建筑技术应用,提高我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结合实际,现就减隔震设计专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中小型工程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设计专项方案,自治区专家委员会不再进行审查;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应用减隔震技术专项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自治区减隔震技术专家委员会审查。

二、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巴州、喀什地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作为试点,可在其承接业务范围内,对应用减隔震技术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技术能力难以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的,可由建设单位委托自治区具有超限高层审查能力的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三、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在设计文件中对减隔震装置性能参数、检验检测、施工安装、工程维护等提出具体技术要求。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应用减隔震技术建筑工程动态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减隔震有关规定要求,本着“谁建设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应用减隔震技术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质量安全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减隔震技术应用工作,提升建筑工程抗震性能。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厅抗震处联系。

联系人: 郭宝祥  薛慧新

电  话:0991-2824936  282349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0日

广告也精彩
kdmin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