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十二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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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是建筑设计最基础的规范,是建筑设计的基本准则。《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新标准,十二个重大变化

一、简化了啰嗦的住宅分类

原规范: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新规范:3.1.1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解读】

注意建筑高度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0.1的高度执行!

二、建筑模数

新增部分:3.5.1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3.5.2 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进深、层高、门窗洞口等主要定位线尺寸,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的开间进深、柱网或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主要定位尺寸,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2. 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主要标注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n为自然数)。

【解读】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说明:1M指100mm(10cm)。

门窗洞口的宽度有时会不满足2nM、3nM(如1.1m或1.3m门洞口)。

而随着砌体建筑的减少,原来比较强化的3nM的开间进深模数放宽到2nM和3nM。

三、机动车出入口距街口距离

新规范:4.2.4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等城市、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GB 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十二个变化

【解读】

新规中将此条以图示明确,避免了执行阶段理解不一致的问题。

四、不允许突出红线和地界的设施

新规范: 4.3.1 除骑楼、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及连接城市的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外,建筑物及其附属的下列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建造:

1. 地下设施,应包括支护桩、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类水池、处理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解读】

地下车库出入口贴红线或地界设置时应考虑此条要求,否则底板或支护桩将无法实施。

支护桩的锚杆能否凸出呢?

五、地下车库出入口的设置要求

新规范:5.2.4 建筑基地内地下机动车车库出入口与连接道路间宜设置缓冲段,缓冲段应从车库出入口坡道起坡点算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缓冲段与基地内道路连接处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5.5m;

2. 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垂直时,缓冲段长度不应小于5.5m;

3. 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平行时,应设不小于5. 5m长的缓冲段再汇入基地道路;

4. 当出入口直接连接基地外城市道路时,其缓冲段长度不宜小于7.5m。

【解读】

详细要求地下车库入口的处置!

六、管线距离可适当减少

新规范:5.5.7 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及埋深,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绿化树种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当受规划、现状制约,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解读】

这条规定非常人性化!

每次管线综合时都是各个专业之间的讨价还价,随着施工水平和防护水平的提高,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减小水平净距。

七、增加公共场所栏杆设置要求

新规范: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解读】

这两条中庭栏杆1.2m,栏杆底部0.1m不留空的要求非常重要!在实际使用时也非常人性化。

八、明确楼梯净宽需要考虑面层厚度

新规范:6.8.2 当一侧有扶手时,梯段净宽应为墙体装饰面至扶手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当双侧有扶手时,梯段净宽应为两侧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当有凸出物时,梯段净宽应从凸出物表面算起。

【解读】

终于明确了楼梯净宽需考虑墙体面层的因素!!

可以想象,为节省公摊,再配合装配式建筑墙体较为平整,将有一批楼梯内墙去除面层的做法!

九、楼梯扶手的细致要求

新增部分: 6.8.8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m。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板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解读】

这条为新增!

十、凸窗的设置要求

新增部分:6.11.7 当凸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当凸窗窗台高度高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6m。

《住宅设计规范》5.8.2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2. 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解读】

此条与《住宅设计规范》5.8.2 条规定有冲突,合并理解的话,如果凸窗有开启扇仍然要防护高度为0.9m?

十一、对门斗的设置提出要求

新增部分:6.11.9 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当设有门斗时,门扇同时开启时两道门的间距不应小于0.8m;当有无障碍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

【解读】

从节能和舒适的角度出发,有条件设置门斗时应尽量设置。

十二、使用燃气厨房需与居室(含卧室、客厅)分隔

新增部分:8.4.14 居住建筑使用燃具的厨房或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净高度不应低于2.2m,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2. 应与居室分隔,且不得向卧室开敞。

【解读】

警告所有的内装公司:规范不允许开敞式厨房!

为安全考虑,使用燃气的住宅厨房必须对外采光通风且与其它空间分隔,否则一旦发生泄漏,追起责任来……,后果很严重!

新标准的三大进步

一、女厕厕位数量增加

新规范:6.6.2 卫生器具配置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在男女使用人数基本均衡时,男厕厕位(含大、小便器)与女厕厕位数量的比例宜为1:1~1:1.5;在商场、体育场馆、学校、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园等场所,厕位数量比不宜小于1:1.5~1:2。

【解读】

重大进步:对男女厕所的比例有了明确的说法!干的漂亮!

二、设置无性别厕所和母婴室

新规范:6.6.3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公共活动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且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可兼做无障碍厕所。

新规范:6.6.6 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博览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0.0;

2. 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

3. 母婴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解读】

这两条新增需要大大的赞!但弱弱的问一下:哪个单位允许带孩子上班呢?办公楼的母婴室能用上吗?

三、楼梯踏步的要求细致而实用

GB 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十二个变化

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离内侧扶手中心0.250m处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0m

【解读】

这一条需要大赞,总体看:

老年建筑、少儿建筑的楼梯要求更有针对性!

普通建筑要求稍有放松,应该是考虑到电梯的普及使用。

超高层楼梯的规定是重大利好!也非常符合实际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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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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