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抗震设计要求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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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的抗震设计规定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1974年以前,1974~1997年,1997年以后。目前抗震设计规范每隔若干年均会做修改。

第一个阶段的抗震规范是以经验法则来定设计地震力;第二个阶段的抗震规范是随振动力学、结构动力的研究,设计地震力已不再是固定的常数值,而会依结构特性与地质情况而改变;第三个阶段,抗震设计规范除规定设计地震力的大小外,尚再加规定结构体须采延性、减震或隔震的观念来进行构件与结构系统的设计,并订定须遵守的耐震延性细节,以及隔减震的设计方式。

2000年台湾地区《建筑耐震设计规范》和《桥梁设计规范》分别进行了修编,在维持对结构抗震概念设计要求的同时,对设计地震力进行调整。将地区系数Z调整为0.23~0.33。

台湾地区分别在2005年和2008年分别对上述两本规范进行了修编。依据上述各阶段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式,如以台北与台中为例,其设计地震力的剪力系数变化情形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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