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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减隔震头条
市建委关于开展我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8〕442号)要求,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我委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我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隔震减震工程抗震设防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7年以来完成施工图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的采用隔震减震装置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自查内容
1. 设计、施工图审查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抗震设防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情况,施工图设计阶段落实超限审查意见的情况;隔震减震工程设计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并跟踪落实到建设、施工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设计单位将书面自查整改报告报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汇总。
2.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整理汇总自查问题,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附件1)。
3.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应本机构审查项目,填写《2017年至今进行超限论证的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台账》(附件2)、《2016年至今应用减隔震技术的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台账》(附件3),并于2018年9月12日前,将附件1、2、3加盖公章报送我委,电子版发至邮箱。